國家發展改革委:評標專家對評標行為終身負責
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修訂印發了《評標專家和評標專家庫管理辦法》,明確提出評標專家對評標行為終身負責,不因退休或者與評標專家庫組建單位解除聘任關系等免予追責,旨在提高違法成本,有力震懾不法行為。
根據《辦法》要求,入選評標專家庫的專業人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從事相關專業領域工作滿八年并具有高級職稱或者同等專業水平;具備參加評標工作所需要的專業知識和實踐經驗;熟悉有關招標投標的法律法規;熟練掌握電子化評標技能;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和年齡條件等。
國務院發展改革部門指導和協調全國評標專家和評標專家庫管理工作。國務院有關招標投標行政監督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對評標專家的評標活動和評標專家庫的組建、使用、共享實施行政監督。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評標專家和評標專家庫的監督管理工作。
《辦法》規定,評標專家庫由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組建單位依法組建。評標專家庫的組建活動應當公開,接受公眾監督。組建評標專家庫,應當具備下列條件:有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評標專家,且專家總人數不得少于2000人;有滿足評標需要的專業分類;有滿足異地抽取、隨機抽取評標專家需要的必要條件;符合網絡安全和數據安全管理有關規定等政府投資項目的評標專家,應當從國務院有關部門組建的評標專家庫或者省級綜合評標專家庫中抽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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